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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“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动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”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:

  (一)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
  项目名称: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动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

  建设性质:改、扩建

  建设地点:潍坊生产基地潍柴动力园区现三号工厂所在区域

  总投资:约17400万元

  建设内容:在三号工厂建设WP2H/3H/3.2N/3.6N/4.1N/4.6N轻型动力产品生产线,实现多品种混线生产,主要建设内容有:

  ①拆除三号工厂WP5/7/8产品TGK缸盖线、TTK机体线、三坐标、集中办公区,将厂房根据新建或改造的生产线要求进行适应性改造;

  ②在三号工厂新建WP2H/3H/3.2N/3.6N/4.1N/4.6N产品装配线1条,年产能20万台;

  ③改造三号工厂试车线、喷漆线、包装线,实现WP7/8与WP2H/3H/3.2N/3.6N/4.1N/4.6N产品共线,年产能30万台(WP2H/3H不喷漆)。

  (二)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  建设单位: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

  联系人:尹萍

  电话:18206361260

  (三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  1.征求意见的范围

  (1)项目所在区域的个人、单位、部门和团体。

  (2)愿意对本项目提供意见的个人、单位、部门和团体。

  2.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

  (1)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。

  (2)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。

  (3)针对本项目对评价单位、建设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有何要求。

  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
 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环保局提出个人、单位、部门和团体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等方式和途径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,供政府主管部门、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听取参考。

  邮箱:shandongquanlin@126.com

  电话:18206361260

  (五)公众提出意见、建议的起止时间

 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。

  附件:公众意见表

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

2022年7月5日